专业合格考生的确定及合格证的发放
分省市按招生计划1: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。考生可于3月20日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(
http://zsw.qau.edu.cn/)查询专业考试结果,《合格证》于4月15日前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信息库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(天津按考生校考报名时填写的地址寄发)。
录取办法
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,按当地规定办理文化考试和志愿填报手续。我校将在投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,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,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。
政审和体检查阅电子档案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考生在入学后被检查出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,以及在各招生环节存在舞弊行为的,均按教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规定处理。